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内容

关于长治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三个责任”的公示

2019-10-17 09:39 来源: 长治市水利局农水科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三个责任”进行公示如下:

  

       

长治市水利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3033511
晋ICP备05005523号 网站标识码:1404000008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80号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