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的通知》(办农水函〔2019〕443号)要求,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农村饮水监管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饮水问题,长治市各市县特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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