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机构概况
长治市水利局是市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全市水利规划、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管理等工作的组织管理任务。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全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节约用水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市水资源监测工作。对市内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全市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指导河长制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大水网骨干工程及县域小水网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2名,实有行政干部22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4人。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
长治市水利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1347.04万元,较上年比较增加188.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7万元,包括离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卫生健康支出11.14万元,为行政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农林水支出1019.52万元,主要包括机关运行经费以及水利业务项目经费;住房保障支出31.66万元,为住房公积金;转移性支出229.25万元,为大中型水库移民移民直补资金。
2022年支出预算为1347.04万元,较上年增加18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15万元,项目支出984.89万元。
2022年度部门预算变动原因为:1、每年工资调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变动;2、项目经费变动由于每年工作的差异性,申报至财政局的项目与以往年度有所变化,因此造成水利项目名称及金额产生变动。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变动原因说明
长治市水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6.11万元,比2020年增加0.75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加。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9.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总额为1.54万元,为办公纸张采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总额为7.9万元,包括公务用车保险、印刷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房屋面积为12661.54平方米,包括机关与下属单位占有的办公楼、家属院,产权均归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所有,单位实有小汽车数量为2辆。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5.64万元。
(四)非税收入情况和基金执收情况
我单位无非税收入,无基金执收。
五、其他
1、其他
本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公开表7)、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表8)、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预算公开表9)无相关内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长治市水利局
2022年3月23日